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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2-2 1:27:01 人气: 标签:关于网络安全的新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以下简称《》)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落实《》,做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即日起对于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按照《》要求的许可条件,办理许可证换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换发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换发许可证且继续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按照未经许可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处理。

  2.地方网信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75天内,完成属地内非新闻单位相关材料初审,报国家网信办审核,办理换发手续;同时,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属地内新闻单位相关材料审核,办理换发手续,相关情况及时报国家网信办。

  申请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申请单位本身不是新闻单位,其主管部门为新闻宣传部门的,除一般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

  中央新闻网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许可证换发工作。各地要及时通知、督促属地换证单位按时提交补充材料,严格依法审核,对非新闻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做好地方新闻单位的许可证换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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