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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0-1-7 23:23:36 人气: 标签:启明星辰 工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14:00在市海淀区东北旺西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369,990,1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616%。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33,416,2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573,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88%。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6,753,8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573,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88%。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总表决结果:同意362,986,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71%;反对6,00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26%;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324,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89%;反对6,003,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71%;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8,37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02%;反对10,616,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71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575%;反对10,616,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1,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76%;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1,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76%;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总表决结果:同意328,23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2%;反对40,752,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4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7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601%;反对40,752,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759%;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张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董事和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233,82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571,46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938%。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董事会提名曾军先生、郑洪涛先生、王峰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三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董事和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3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3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4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淼女士、田占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367,605,60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943,2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2%。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3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分所委派律师李艳清、姜振磊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有效。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分所出具的《关于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职工代表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选举王海莹女士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王海莹女士将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王海莹女士,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历任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兴华公司业务主管,亚信集团市场部经理助理,亿阳集团市场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助理总裁,目前为本公司监事。王海莹女士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或者三次以上通报;(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选举董事王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王佳女士的简历刊登于2019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选举董事齐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齐舰先生的简历刊登于2019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王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姜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严立先生、张媛女士、姜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张媛女士的简历刊登于2019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剧雪老公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决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和董事王峰娟女士组成,其中董事王佳女士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严立先生和董事曾军先生、郑洪涛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郑洪涛先生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严立先生和董事郑洪涛先生、王峰娟女士组成,其中董事王峰娟女士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张媛女士和董事曾军先生、王峰娟女士组成,其中董事曾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董事长王佳女士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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